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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17日,惠安县物价局在东南大酒店主持举行惠安县义务教育“一费制”听证会,对我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杂费收费标准方案进行了公开听证。 听证会聘请正式听证代表30人,分别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校代表、学生家长代表、政府有关部门及经济、法律专家组成,还邀请县政府邱副县长、县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纪委、审计局、广电局等部门领导列席参加监督指导。 会上,申请人县教育局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杂费收费标准方案的申请依据和理由进行阐述;中介机构永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方案作出评审意见;听证代表们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对收费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和辩论;最后,申请人就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解答和说明。 听证会程序完毕后,邱副县长还就教育收费管理作强调:一是要求与会职能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要做好教育“一费制”收费的宣传,让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二要不断完善教育收费管理制度,用好每一分钱,管好每一笔帐。同时,还要加大教育扶贫助学力度,确保贫困家庭学生能够上学;三要加强跟踪管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办法,控制不合理的开支,确保专款专用;四要落实责任到位,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机制,增加收费管理的透明度,让政府和群众能够放心。 此次教育“一费制”听证会,气氛热烈,程序紧凑,取得了预期的效果。有代表感叹说,这是他多年来参与监督看到的一次政府部门真正担当 “裁判员”的民主化、科学化决策的生动场面,并表示要当好义务宣传员和监督员。 (2004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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