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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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国家行政机关的收费,应当依法进行,严格控制收费项目,限定收费范围、标准。收费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利率、汇率、保险费率、证券及期货价格,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适用本法。 第四十八条 本法自1998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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