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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58政策解答04
--明码实价推广计划启动
---物价局倡导商家不讲价不打折
本报讯(记者冯桦)昨日上午,市物价局授予三和茶都“明码实价示范店”称号,这是全国首家由政府推进并授牌的“明码实价示范店”。由此,市物价局开始启动明码实价推行计划。 据市物价局局长朱光华介绍,明码实价要求商家不得高于或低于标价销售商品,即“不讲价”,并且不能打折。明码实价不同于之前大力推行的明码标价,明码标价只是要求商家如实标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及零售价格等,做到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据悉,物价局将在不同领域不同行业选择一些相对规范的企业,予以指导,使其达到“明码实价示范店”标准。 商家态度沃尔玛公司事务经理陈英姿表示,明码实价值得大力推广,但是在操作上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如规定中有“促销时段”的限制,这对于零售企业而言,往往很难做到,因为打折、让利已经形成一种观念,除开节日,也必须在日常举行一些促销活动来吸引人气。而且超市处于价格战最前沿,不随时采取促销很难在市场上站住脚。 大洋百货营运部门的郑文也认为,百货的特点很难做到只在“五一”、“国庆”等时段内促销,只有各大超市、百货及商场都同时采用明码实价,在同一起跑线时,或许有可能做到。但是明码实价是企业自主自愿的行为,目前要做到统一实施为言尚早。 “明码实价示范店”具体规定 一、不得高于或低于标价销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二、明码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如实标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 三、禁止使用除“零售价”、“原价”、“现价”之外的其他价格用语。 四、开展打折、让利等促销活动,只能在“五一”、“国庆”、“元旦”、“春节”及店庆期间进行,且每次活动期限不能超过半个月。活动期间应在销售场所的醒目位置进行告示,告知促销商品的折率、时间范围以及原因。 五、采用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在醒目位置如实标明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不得标示馈赠品的价格和价值;馈赠品不能为假冒伪劣商品,不能为购物支付凭证。 六、对临近保质期、换季、库存积压、残次处理品需降价销售的,应使用降价标价签,如实标明降价时间、降价原因以及原价和现价,并保留降价前记录以便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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