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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58政策解答07
--价格部门如何管理药品价格
1、所有的药品价格由国家统一定价吗?
答:目前,国家对药品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价格管理形式。实行政府定价的药品,仅限于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及其他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少量特殊药品(包括国家计划生产供应的精神、麻醉、预防免疫、计划生育等药品)。政府定价以外的其它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定价。
2、哪些药品由国家计委定价?哪些药品由省物价局定价?
答:国家计委定价药品指:(一)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甲类药品;(二)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商品,即专利药品(指处在专利或行政保护期内的药品)和一二类新药;按国家指今性计划生产供应的麻醉药品(包括按麻醉药品管理的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按国家指今性计划生产、由国家统一收购的避孕药具;计划免疫药品。 省物价局定价药品指:(一)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乙类药品共941种,其中:化学药453种、中成药441种,民族药47种;(二)省调剂列入《医保目录》的乙类药品计150种,其中化学药87种中成药63种。
3、市、县(区)物价部门有没有药品定价权?
答:政府定价药品价格定价权归国家计委、省物价局。市、县(区)物价部门没有定价权。
4、中药饮片价格如何管理?
答:中药饮片流通作价实行差别差率,由于中药饮片以散装销售为主,我省中药饮片计价办法如下:即中药饮片零售价以含税出厂价(即批发价)为基础,贵重中药饮片(牛黄、鹿茸、珍珠、豹骨、熊胆、羚羊角、野山参、猴枣、燕窝等9种)最高流通差价率为顺加20%;其它中药饮片零售价为顺加35%。
5、国家对药品的零售价格、批发价格、出厂价格是否都统一定价?
答:对政府定价药品,价格主管部门只制定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药品零售单位(含医疗机构)在不突破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格前提取下,制定实际销售价格。药品的批发价格、出厂价格价格主管部门不统一定价。
6、国家推行医疗单位药品招标统一采购,群众得到什么实惠?
答:对集中招标采购中标药品零售价格按先扣除零售环节获得的合理差价收入,再按照大部分让利给患者的原则确定分配比例进行作价。即以实际中标价为基础,招标单位先顺加15%差率后,再按医院与患者之间35:65比例制定实际零售价格。因此,医疗单位通过招投标采购药品,其差价部分的65%直接让利消费者。 |